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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1/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06号)和我院《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5﹞1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1月30日至12月4日17:00;
      现场审核时间:12月2日至5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2月7日;
      考试时间:12月26日至27日。
      二、报考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省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2年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面试。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2、现场确认。本省户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相应毕业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确认时须携带在籍学习证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尚未取得本省户籍者,还应携带本省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身份证本省户籍者,还应携带本人本省户口本)。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材料均须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3、现场确认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面试报考费为200元。
      4、考前一周内,考生必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区名称
地址
电话
武汉市
江北片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汉口江汉北路106号综合楼四楼408室)
027-85736311
南湖片
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大楼对面高职体育场)
027-67863325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0号行政楼311室)
027-87758135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特一号5号教学楼5108室)
027-81979072
黄石市
湖北师范学院(黄石市磁湖路11号)
0714-6538752
十堰市
十堰市招生考试服务部(十堰市北京北路72号市教育局附一楼)
0719-8672086
宜昌市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教育局0106室(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
0717-6441534
0717-6445032
襄阳市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阳市襄城区琵琶山路长江水文隔壁)
0710-3617108
鄂州市
鄂州市教育局办公楼315办公室
0711-3386011
荆门市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56号)
0724-2441986
0724-2447468
孝感市
孝感市教育局一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孝感市交通大道266号)
15387210137
荆州市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81号)
0716-8102517
0716-8100087
黄冈市
黄冈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黄冈市赤壁大道83号)
0713-8811882
咸宁市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咸宁大道11号 )
0715-8265529
随州市
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随州市舜进大道南端)
0722-3590598
恩施州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
0718-8222066
仙桃市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8号)
0728-3320620
潜江市
潜江市招生考试院(潜江市教育局潜阳东路3号)
0728-6230519
天门市
天门市招生考试院(天门市钟惺大道35号教育局一楼考生报名大厅)
0728-5342091
0728-5342050
      四、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3、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4、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5、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hbea.edu.cn)。
      6、从 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3月1日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复核。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5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5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3. 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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